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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必特化学(山东)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日期:2024-12-03 来源: 点击:
凯必特化学(山东)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
《凯必特化学(山东)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《凯必特化学(山东)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征求意见稿(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hHj6uonw2tQ-b1SlXg74Tg 提取码: zwzn)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临港化工产业园内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 第4号),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,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:大岭后村、小岭后村等村内的常住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,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,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。
建设单位:凯必特化学(山东)有限公司
建设地址:临沂临港化工产业园
联系人:杨总 联系电话:18930946898
环评单位: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
联系人:郑工 联系电话:0539-7205552
地址: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。
注意事项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的内容。
凯必特化学(山东)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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